6月2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光伏项目开发热情高涨,规模增长迅速,技术进步迅猛,产业链不断完善,孕育出多家行业龙头光伏企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1517万千瓦,比2015年增长827%,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070万千瓦,装机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浙江省光伏项目不仅装机规模增长快,而且开发应用形式多,基本涵盖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工商业屋顶光伏、户用屋顶光伏、水面漂浮式光伏等各种类型。此外,浙江省光伏组件产能仅次于江苏,年产量在4000万千瓦左右,是全国第二大光伏组件制造省份;浙江省拥有光伏辅材企业120余家,位居全国第一;2020年全省光伏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200亿元。
浙江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单位/万千瓦)
《规划》明确,浙江省将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规划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其中,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具体来看,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电池网注意到,《规划》将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纳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之一:
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在城镇和农村,充分利用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在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园区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结合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分布式光伏;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加快探索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全省分布式新增装机容量5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
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电站。“十四五”期间,全省集中式新增装机容量7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
积极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智能电网、先进的储能和电力电子等技术,积极开展光伏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等,降低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增强与电网融合度,提高能源系统综合利用率。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光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发电量预报等,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故障,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电能质量。
此外,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还包括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
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建设若干“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鼓励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示范试点。不断完善储能政策,探索更为合理的储能商业模式,推动储能成本分摊疏导,引导储能为建设能源互联网形态下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优势。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试点,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将电、气、热等能源网络中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与集成调配,充分发挥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核心技术科技攻关。针对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组织电力、储能等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形成重点引领、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